2020卷


【概況】 2019年,全區生態環境系統堅持“立足攻堅、著眼持久,因地施策、協同治理,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精準防治、務求全勝”的工作方略,圓滿完成大氣、水、土壤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全區優良天數比例為89.6%,較2015年上升3.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其中國家考核內蒙古自治區的10個未達標盟市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28.2%。烏海市中心城區優良天數比例為81.1%,同比提高1.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首次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列入考核的52個國控斷面優良水體比例為63.5%,同比上升9.7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比例為5.8%;42個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81%。“一湖兩海”治理取得積極成效,烏梁素海整體水質由劣Ⅴ類穩定提高到Ⅴ類、局部優于Ⅴ類,呼倫湖、岱海水質除化學需氧量和氟化物外,其他指標均達到地表水Ⅴ類及以上標準,湖面面積均穩定保持在合理區間內。黃河流域實際監測的36個斷面中優良水體比例為69.4%,同比提高10.8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比例為11.1%,同比下降6.1個百分點。國控土壤基礎點位達標率為98.1%,納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22009個土壤監測點位安全利用率為98%以上,全區土壤環境質量整體良好。
【機構設置】 截至2019年底,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機關內設18個處室、3個派出機構、12個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要求,撤銷監督管理處,增設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綜合處、應對氣候變化與國際合作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處、生態環境執法局6個內設機構和東、中、西部生態環境督察專員辦公室3個派出機構。全系統核定編制數389名,實有在編337名。其中:機關核定行政編制78名,實有在編66名;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12名,實有在編8名;所屬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99名,實有在編263名。
【污染防治攻堅戰】 大氣環境質量持續向好,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安全。
大氣污染防治 制定出臺“散亂污”工業企業、工業爐窯、柴油貨車等專項治理方案,全年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治理1074家、工業爐窯治理118家、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9臺666.7萬千瓦,削減散煤26.57萬噸,淘汰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1368臺,烏海及周邊地區治理項目完工227個。
水污染防治 制定出臺《關于加強重點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印發實施《黃河內蒙古段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督辦的63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全區13處城市黑臭水體全部完成治理任務,10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達標排放率為99.5%。
土壤污染防治 制定出臺《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完成4個土壤修復治理試點項目,核實采集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基礎信息2512家,235家涉重金屬企業完成57個減排項目、減排重金屬5噸,397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全部完成,累計完成3384個加油站、14798個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
【服務重大項目建設】 全面推進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啟動“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執行率82.1%。全力服務重大項目建設,協調生態環境部審批華星40億煤制氣、芒來煤礦等4個重大項目,407個自治區級重點項目有377個通過環評審批。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17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辦理,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危險廢物轉移時間均縮短50%。加強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烏蘭浩特市、根河市、康巴什區被授予第三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阿爾山市被命名為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 第一輪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49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43項、完成率為87.8%,黨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的100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65項、完成率為65%,2313個有效群眾信訪舉報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圖牧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6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15項、完成率為93.8%。
【持續深化改革】 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盟市生態環境局、監測機構、旗縣(市、區)派出分局已按新機制運行。啟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8個盟市級綜合執法機構掛牌成立。配合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評估調整,在阿爾山市、東烏旗、達茂旗開展勘界定標試點。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起草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資金管理等辦法。強化排污許可制管理,完成16個行業2108張排污許可證核發。
【環境執法監管】 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區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4176件,罰款金額3.69億元,查處適用環保法及配套辦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449件。開展“綠盾2019”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47處重點問題已完成整改33處、完成率為70.2%。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對99家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建成自治區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危險廢物專項治理排查發現的919個問題正在加快整改。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移送涉黑涉惡問題線索101條,926個行業亂象問題完成整改646個。
【支撐保障】 《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頒布施行。爭取黨中央專項資金8.42億元,43個重點生態功能區爭取黨中央轉移支付資金28.66億元。新增3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17個地表水監測點位、240個土壤監測點位,烏海超級站建成并投運。全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成功舉辦第三屆全區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人員大比武活動,自治區代表隊獲全國大比武活動團體三等獎。“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項目入圍數字中國建設峰會優秀案例,《守護好祖國北疆這道亮麗風景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內蒙古成就展的唯一視頻宣傳片在北京展映。
【環保宣傳教育】 推動例行新聞發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全年共召開6次新聞發布會。全區生態環境系統新媒體“三級矩陣”開始覆蓋至旗縣區。強化新聞宣傳,加大主題采訪和伴隨式采訪力度,積極引導輿論。舉辦全區首屆“最美基層環保人”評選活動,凝聚環保正能量。“六五”環境日主題宣傳、“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系列主題實踐活動走進學校、機關、社區、企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生態文化下基層走進農村牧區,推動培育和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選聘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大使和首批社會監督員,成立內蒙古生態環境保護志愿者協會,有效推進環保社會組織和高校環保社團有序健康發展。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擴展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渠道。

6月5日下午,以“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 美麗內蒙古,我們是守護者”為主題的
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六五”環境日主場活動在呼和浩特市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舉行(多林 攝)
【黨建工作】 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廳領導班子及成員梳理查找的97個問題整改完成87個,自治區12個專項整治涉及的9類46個問題整改完成45個,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品格進一步錘煉提升。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制度,選舉產生第一屆廳機關黨委委員會。扎實推進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基層落實年行動,切實管好陣地、把牢方向、帶強隊伍。堅持育選用管并重,選拔任用廳系統處級干部52名,選任提名盟市生態環境局處級干部7名。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印發實施《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精減文件會議規范督查檢查為基層減負的工作措施》等文件,嚴防“四風”反彈回潮。嚴格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對新任職處級干部任前廉政談話,開展廳系統“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全面督查。深化“四官”問題整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達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 1月21日,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主要任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自治區黨委十屆八次全會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總結2018年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重點任務。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啟動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分2批完成呼和浩特、包頭、通遼等6個盟市的督察工作,公開曝光19個典型案例,對2261個群眾舉報問題進行查處,解決一批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榮譽】 2019年3月21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被生態環境部評為2018年環境執法大練兵表現突出組織單位。
1月21日,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現場 (多林 攝)
2019年10月,在生態環境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黨中央、全國婦聯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舉辦的第二屆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人員大比武活動中,內蒙古自治區代表隊獲得監測綜合比武團體三等獎。
(撰稿人:趙勇)


【概況】 2019年,全區生態環境系統堅持“立足攻堅、著眼持久,因地施策、協同治理,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精準防治、務求全勝”的工作方略,圓滿完成大氣、水、土壤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全區優良天數比例為89.6%,較2015年上升3.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其中國家考核內蒙古自治區的10個未達標盟市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28.2%。烏海市中心城區優良天數比例為81.1%,同比提高1.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首次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列入考核的52個國控斷面優良水體比例為63.5%,同比上升9.7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比例為5.8%;42個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81%。“一湖兩海”治理取得積極成效,烏梁素海整體水質由劣Ⅴ類穩定提高到Ⅴ類、局部優于Ⅴ類,呼倫湖、岱海水質除化學需氧量和氟化物外,其他指標均達到地表水Ⅴ類及以上標準,湖面面積均穩定保持在合理區間內。黃河流域實際監測的36個斷面中優良水體比例為69.4%,同比提高10.8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比例為11.1%,同比下降6.1個百分點。國控土壤基礎點位達標率為98.1%,納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22009個土壤監測點位安全利用率為98%以上,全區土壤環境質量整體良好。
【機構設置】 截至2019年底,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機關內設18個處室、3個派出機構、12個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要求,撤銷監督管理處,增設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綜合處、應對氣候變化與國際合作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處、生態環境執法局6個內設機構和東、中、西部生態環境督察專員辦公室3個派出機構。全系統核定編制數389名,實有在編337名。其中:機關核定行政編制78名,實有在編66名;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12名,實有在編8名;所屬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99名,實有在編263名。
【污染防治攻堅戰】 大氣環境質量持續向好,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安全。
大氣污染防治 制定出臺“散亂污”工業企業、工業爐窯、柴油貨車等專項治理方案,全年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治理1074家、工業爐窯治理118家、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9臺666.7萬千瓦,削減散煤26.57萬噸,淘汰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1368臺,烏海及周邊地區治理項目完工227個。
水污染防治 制定出臺《關于加強重點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印發實施《黃河內蒙古段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督辦的63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全區13處城市黑臭水體全部完成治理任務,10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達標排放率為99.5%。
土壤污染防治 制定出臺《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完成4個土壤修復治理試點項目,核實采集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基礎信息2512家,235家涉重金屬企業完成57個減排項目、減排重金屬5噸,397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全部完成,累計完成3384個加油站、14798個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
【服務重大項目建設】 全面推進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啟動“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執行率82.1%。全力服務重大項目建設,協調生態環境部審批華星40億煤制氣、芒來煤礦等4個重大項目,407個自治區級重點項目有377個通過環評審批。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17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辦理,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危險廢物轉移時間均縮短50%。加強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烏蘭浩特市、根河市、康巴什區被授予第三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阿爾山市被命名為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 第一輪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49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43項、完成率為87.8%,黨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的100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65項、完成率為65%,2313個有效群眾信訪舉報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圖牧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6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15項、完成率為93.8%。
【持續深化改革】 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盟市生態環境局、監測機構、旗縣(市、區)派出分局已按新機制運行。啟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8個盟市級綜合執法機構掛牌成立。配合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評估調整,在阿爾山市、東烏旗、達茂旗開展勘界定標試點。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起草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資金管理等辦法。強化排污許可制管理,完成16個行業2108張排污許可證核發。
【環境執法監管】 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區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4176件,罰款金額3.69億元,查處適用環保法及配套辦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449件。開展“綠盾2019”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47處重點問題已完成整改33處、完成率為70.2%。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對99家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建成自治區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危險廢物專項治理排查發現的919個問題正在加快整改。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移送涉黑涉惡問題線索101條,926個行業亂象問題完成整改646個。
【支撐保障】 《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頒布施行。爭取黨中央專項資金8.42億元,43個重點生態功能區爭取黨中央轉移支付資金28.66億元。新增3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17個地表水監測點位、240個土壤監測點位,烏海超級站建成并投運。全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成功舉辦第三屆全區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人員大比武活動,自治區代表隊獲全國大比武活動團體三等獎。“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項目入圍數字中國建設峰會優秀案例,《守護好祖國北疆這道亮麗風景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內蒙古成就展的唯一視頻宣傳片在北京展映。
【環保宣傳教育】 推動例行新聞發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全年共召開6次新聞發布會。全區生態環境系統新媒體“三級矩陣”開始覆蓋至旗縣區。強化新聞宣傳,加大主題采訪和伴隨式采訪力度,積極引導輿論。舉辦全區首屆“最美基層環保人”評選活動,凝聚環保正能量。“六五”環境日主題宣傳、“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系列主題實踐活動走進學校、機關、社區、企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生態文化下基層走進農村牧區,推動培育和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選聘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大使和首批社會監督員,成立內蒙古生態環境保護志愿者協會,有效推進環保社會組織和高校環保社團有序健康發展。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擴展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渠道。

6月5日下午,以“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 美麗內蒙古,我們是守護者”為主題的
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六五”環境日主場活動在呼和浩特市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舉行(多林 攝)
【黨建工作】 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廳領導班子及成員梳理查找的97個問題整改完成87個,自治區12個專項整治涉及的9類46個問題整改完成45個,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品格進一步錘煉提升。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制度,選舉產生第一屆廳機關黨委委員會。扎實推進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基層落實年行動,切實管好陣地、把牢方向、帶強隊伍。堅持育選用管并重,選拔任用廳系統處級干部52名,選任提名盟市生態環境局處級干部7名。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印發實施《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精減文件會議規范督查檢查為基層減負的工作措施》等文件,嚴防“四風”反彈回潮。嚴格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對新任職處級干部任前廉政談話,開展廳系統“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全面督查。深化“四官”問題整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達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 1月21日,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主要任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自治區黨委十屆八次全會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總結2018年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重點任務。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啟動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分2批完成呼和浩特、包頭、通遼等6個盟市的督察工作,公開曝光19個典型案例,對2261個群眾舉報問題進行查處,解決一批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榮譽】 2019年3月21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被生態環境部評為2018年環境執法大練兵表現突出組織單位。
1月21日,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現場 (多林 攝)
2019年10月,在生態環境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黨中央、全國婦聯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舉辦的第二屆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人員大比武活動中,內蒙古自治區代表隊獲得監測綜合比武團體三等獎。
(撰稿人:趙勇)